华虹集团党委会制度-am8亚美

华虹集团党委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3-10 11:13  来源: 本站编辑

      第一条 会议内容

     ㈠传达贯彻中央、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㈡讨论集团系统改革发展和党建、am8亚美的文化建设等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或决定。

     ㈢讨论集团和直属、协管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包括纪委、工会、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总部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提出任免的建议或决定。

     ㈣沟通、通报重要事项、情况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等。

     第二条 会议周期

     ㈠集团公司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㈡具体时间由分管党委副书记报党委书记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落实。

    第三条 出席对象

     ㈠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㈡在讨论有关议题时,涉及议题的有关非党委委员的人员可列席会议。特别需要的时候,也可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参加人员由党委书记决定。

     ㈢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会议程序

     ㈠议题准备。集团公司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依据工作需要提出,由集团党委书记协调确定。议题中需提交讨论的问题要清晰,方案要明确,并附有相关材料。议题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收集汇总。

     ㈡会议通知。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五天前,将会议通知、议题和相关材料分发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㈢形成纪要。会议结束后,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将决定的内容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党委正、副书记审定后归档。

     第五条 议事规则

     ㈠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外出时可指定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

     ㈡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并遵守以下议事规则:

     -事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

     -表决前对拟决定的问题,应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

     -对提交讨论的重大事项如有分歧,暂缓进行表决。

     -因紧急情况但有意见分歧,又必须马上决定的重大事项,采用票决方式表决(并记录在案)。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党委讨论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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