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会议内容
㈠传达贯彻中央、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㈡讨论集团系统改革发展和党建、am8亚美的文化建设等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或决定。
㈢讨论集团和直属、协管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包括纪委、工会、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总部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提出任免的建议或决定。
㈣沟通、通报重要事项、情况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等。
第二条 会议周期
㈠集团公司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㈡具体时间由分管党委副书记报党委书记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落实。
第三条 出席对象
㈠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㈡在讨论有关议题时,涉及议题的有关非党委委员的人员可列席会议。特别需要的时候,也可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参加人员由党委书记决定。
㈢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会议程序
㈠议题准备。集团公司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依据工作需要提出,由集团党委书记协调确定。议题中需提交讨论的问题要清晰,方案要明确,并附有相关材料。议题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收集汇总。
㈡会议通知。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五天前,将会议通知、议题和相关材料分发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㈢形成纪要。会议结束后,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将决定的内容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党委正、副书记审定后归档。
第五条 议事规则
㈠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外出时可指定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
㈡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并遵守以下议事规则:
-事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
-表决前对拟决定的问题,应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
-对提交讨论的重大事项如有分歧,暂缓进行表决。
-因紧急情况但有意见分歧,又必须马上决定的重大事项,采用票决方式表决(并记录在案)。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党委讨论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