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am8亚美

中共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7-28 16:00  作者: 本站编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视组于2019年9月25日至12月20日对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2020年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集团党委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强在上海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巡视整改的重要政治意义的思想认识。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巡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集团党委明确构建“党委书记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协调部署、职能部门牵头落实、子公司党组织密切配合”四位一体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努力促进巡视整改任务保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2020年2月27日市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华虹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决定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工作专班组长,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召开党委会3次,党委专题会3次,巡视整改推进会6次,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制定《华虹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实施计划》,围绕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12个问题,集团党委认真对照、逐条研究,列出45个整改项目,形成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为确保整改事项无遗漏,整改工作出实效,集团党委按照业务条线、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分别下发整改任务书,由业务分管领导及各直属党组织书记签收。经过进一步深刻剖析、查摆根源,将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细化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负责部门及人员、整改措施、时间节点等具体信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反馈问题形成108项具体整改措施。

  (三)建立工作机制,把握整改进度

  集团党委根据实际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对各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整体性把握,在系统内全面有序地开展巡视整改。一是进行进度周报。各直属党组织指派专人作为巡视整改工作联络员,每周一提交上周整改事项推进落实情况,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周更新工作进展。二是召开专题周会。在对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每周更新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后,集团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整改情况逐条研究,聚焦重点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巡视整改工作进程过半,工作专班组长召开中期情况汇报会,各直属党组织依次汇报本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三是联系人对口负责。巡视整改初期,工作专班即进行内部分工,对口各企业、各项目。审计、干部人事、董监事会、纪检等板块均有专班人员对口联络,为及时沟通、整体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保证。

  据统计,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有38个。提出整改措施108项,已经完成94项。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方式组织处理4人。共退出违规钱款1万余元。已新建制度5项,修订完善6项,拟修订和完善10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巡视整改逐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思用贯通有差距的问题

  根据中央和市委要求,结合华虹集团实际,修订了《华虹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组织与职责、内容和形式,规范了学习记录和归档要求。强调坚持以创新理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强学习研究创新理论,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新增“中央关于加强国企党建、深化国企改革的精神”“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学习内容,新增“专家辅导、联组学习、专题调研、实地参观”等学习形式。同时,制定了《2020年华虹集团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中心组学习的系统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国企党建、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内容。目前,学习计划已逐步实施中。

  针对传达多交流少的问题,自2020年1月起,中心组成员在集体学习研讨中结合分管业务实际,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畅所欲言,充分交流。将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的记录分开,并加以规范。同时,集团党委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在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时,检查督导各直属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党组织参照《华虹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

  2.针对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到位的问题

  集团党委逐项认真对照《关于市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4家已经完成“党建入章”工作的企业,在章程中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党建内容。对未完成“党建入章”的企业,已通过修订党组织会议制度、明确“前置”事项清单等措施,在实践中落实党建融入企业治理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意见》要求,集团梳理分析了大额资金标准对应的相关业务内容(投资、大额资产购置处置等),明确了大额资金标准。同时集团指导相关子公司结合企业近年来采购或合同统计数据、企业年收入、净资产等指标分别确定了大额资金标准。集团下属4家二级公司已完成“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工作,并向集团备案。严格区分党委会议题和管理层会议议题,2020年4月,党委会研究了拟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包括集团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集团“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工作已启动,待规划制定完成后,将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提交党委会、董事会研究与审议。修订并下发了《华虹集团党委议事规则》,增加议事原则,修订议事范围,明确前置研究事项。后续还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针对对标行业一流行动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强化风险研判和内控体系建设,制定《华虹集团2020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强调完善机制建设,提升风险防范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优化风险研判和排查、风险评估和预案、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等机制,重点关注对投资领域、资金领域、资产领域、主业经营领域、安全生产和稳定领域等的重大风险的研判、评估和防控。结合监事会组建工作,准备监事会工作相关文件,切实发挥治理结构对风险监控的作用。目前已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有关监事会组建工作,待市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针对集团下属某公司未收回大额应收款项的问题,对现有全部客户授信额度进行了自查,修订完善《客户授信额度申请规定》,以评估公司建议、客户净资产总额为主要依据,参考公司规模、母公司实力、发展前景等情况,设定客户授信额度上限,避免无限制授信,控制风险底线。此外,该公司引进“风险雷达”系统,导入动态管控。

  集团下属某公司针对已交付设备至今没有客户签收单等风险,加强对项目采购、发货进度、实物盘点等工作的管理,并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收入核算管理细则》提供制度保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整改过程中,集团要求其对无签收单的货物进行盘点,并提交盘点记录,同时制定了《华虹集团2020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将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列入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度考核指标。后续将完善常态长效风险排查研判机制。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华虹集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委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聚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协同合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修订完善为《2020年度华虹集团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责任书》,将签订范围扩大到集团班子和二级公司班子成员。从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角度把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形成层层担当、一级为一级担当的同频共振效果;二是推进完成集团领导班子和二级公司班子成员,结合分管条线权力运行风险点,梳理细化“一岗双责”职责内容和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将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列入华虹集团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三是加强“四责协同”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各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项目。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下半年将对各直属党组织落实“四责协同”情况进行督查,相关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以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集团系统 “四责协同”机制的落实工作做深做细。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一是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纪检监察员,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相继新建完成了《华虹集团纪检监察工作内部管理办法》《华虹集团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出具领导干部提任推荐廉政审核意见的实施办法》等制度。通过《华虹集团直属企业纪委工作考核办法》,将“直属企业纪委工作”考核得分与纪委书记当年度纪检工作考核挂钩;二是持续深化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日常监督调查处置上。严格按照《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加强问题线索处置的集体研判,努力做到有信必查,有错必纠,有案必办;三是在集团系统内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度,充分发挥惩戒警示作用。

  3.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即知即改,废止有关规定,停止报销有关费用;车改前已批准且仍在补贴期内的相关中层干部不再享受补贴,同时由个人支付2018年发放职务用车补贴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级企业公务、商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已完成了整改。对存在漏报“七个不得”事项的个别干部进行了约谈,均就漏报事项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在此基础上,集团党委针对新任干部、关键重要岗位人员申报期限、申报频度以及填报结果通报形式等建立了防止利益冲突的长效管控机制。

  4.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存在廉洁隐患问题

  集团相关下属企业修订完善外籍员工报销管理规定,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下属某企业针对油卡使用中的廉洁隐患,修订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员工日常业务支出规定》《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了制度中关于油卡使用、油费报销等内容。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集团党委与市有关部门积极沟通换届事宜,将根据工作部署,及时启动党委换届工作。通过修订《华虹集团党委议事规则》,删去“党政联席会议”形式,并根据议题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列席。废止2014版《华虹集团系统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相关工作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执行,同时即知即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做到“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要求,会议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根据市委《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垂直兼职监管的规定》,系统梳理了垂直兼职情况,集团系统内领导人员的垂直兼职均已按规定进行了报备。修订《华虹集团干部管理办法》,明确直管干部兼职管理全覆盖。下一步,将结合任期逐步进行清理,严格兼职程序、严格报批管理。为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加强班子成员对集团层面的全局思考,制定并下发《2020年集团工作要点》,确定28项重点工作,按照条块兼顾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每项重点工作由两位领导班子成员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2.针对基层党建规范性不够问题

  针对有关二级企业书记述职报告和党组织工作总结内容相似的问题,对2019年相关材料进行了排查,存在类似问题的人员已重新撰写述职报告。集团党委就某直属党组织换届程序中不够规范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反思,梳理了党组织换届流程及要点,2019年集团6个直属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程序要求,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不规范情况,各直属党组织均开展自查,对涉及思想汇报抄袭网络文章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退回重写或要求提交思想认识材料;为进一步规范发展程序,相关直属党组织开展了基层党务实操的专题培训,开发党员发展电子流程,将于年内启用。相关公司党委对党员发展材料审核不严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3.针对党管人才不到位,人才队伍严重不足问题

  集团党委推进实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锤炼打造领军人物。目前2020年度后备干部培训方案已经制定并正在组织实施。启动“芯启航”内部人才招募工作,通过轮岗、借用等方式,打开集团总部与子公司之间人才流动的双向通道,进一步全方面深入发掘系统内部优秀人才。集团下属公司也通过建立跨部门跨模块培养机制、举办管理成长营等方式加速储备梯队人才。建立内部干部跨部门、跨模块培养机制,第一位跨部门培养人员已上任。开设管理成长营,青年干部于2020年4月开始持续1年、共4期的管理课程。下属公司面向中高层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通过设置更有挑战性的目标,加大激励和约束力度,促进企业业绩提升。新建《华虹集团系统报告制度》,明确要求直属企业干部集中调整等情况,应按规定向集团干部处报告,并将此作为新增指标,列入2020年度子公司业绩考核范畴。

  (四)关于巡视整改成效不理想,审计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视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修订《华虹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动议环节、执行民主、外部招聘等流程,集团领导班子兼职情况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对负责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了会议记录整理、纪要拟写、材料归档的规范和要求。

  集团下属某公司对2014年以来的绿化养护招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并由公司领导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梳理和完善现有的《采购规程》,强调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招标,强化引入新供应商进行“货比三家”的采购原则,充分体现市场竞争,同时加强公司内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监督整改。下一步,集团将开展“制度加科技”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2.针对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

  针对化学品仓库扩建工程未验收的问题,集团下属某公司对项目全过程进行了梳理,查找延迟完成综合验收工作的原因。经多方努力,该项目目前已完成综合验收,并办理了产证。

  对下属某公司支付项目咨询费依据不充分问题,已即知即改。同时集团举一反三抓整改,要求系统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费用支出的审核管理,完善费用报销支出审批程序。2020年下半年,在系统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集团将结合内审和审计整改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集团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所存在的内控缺陷进行了系统梳理,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内控缺陷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至相关子公司、职能部门,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对于短期内较难完成整改的内控缺陷问题,将持续研究跟进,制定整改计划,视行业发展情况分步整改。

  三、巩固并运用巡视整改成果,着力促进华虹新一轮发展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推动华虹集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持续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在集团和系统企业中,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一以贯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切实把整改落实成效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实现华虹新二十年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推动华虹集团新一轮高质量发展

  聚焦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判断,及时妥善地应对愈加严峻的外部环境形势,强化各项风险防范能力和举措,在危机中把握机会,为“十四五”顺利开局打下坚实基础。结合集团战略发展实际,解放思想、明确工作重点、谋划行动举措,对标对表世界一流企业,继续把建设自主可控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作为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加快推动集团三大战略任务实施,着力打造三大优势,力争未来在企业规模体量、技术能级、研发储备、经济指标上取得新的突破性成果。

  (三)坚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完善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适时组织开展再督察,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创新理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处理好党的建设与外向型发展之间的关系,健全完善一批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自主创新,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切实防范重大风险,紧扣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国际化团队引进和加快本土干部培养并举的方针,致力于打造“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扎实推进“四责协同”建设

  集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纪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聚焦重点领域环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下一步,华虹集团党委将进一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工作全局,监督和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华虹新一轮高质量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1007967

  电子邮箱:zhaorong@huahong.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碧波路177号a区4楼,华虹集团党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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